2024年9月26日在西安舉辦“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法律實務問題辨析和國有投資項目造價管控、財政評審與結算審計“專題培訓班
發布日期:2024-08-19 16:20:35 信息來源: 瀏覽次數: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委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出臺各種政策性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2019]12號)、《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T/CCEAS001-2022)、《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號)、《政府投資條例》(國令第7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號、《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概算管理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5〕482號)。
在政策和實際操作要求不斷演進的背景下,所有參建方必須主動適應變化,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以解決爭端和控制風險。為了促進各方有效合作,實現共贏局面,我中心決定舉辦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法律實務問題辨析和國有投資項目造價管控、財政評審與結算審計專題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第一部分: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法律實務問題辨析
(一)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概述
1.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的內涵
2.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的表現形式
3.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的管轄問題
4.發包人投資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的法律風險
(二)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的法律規制情況
1.當《民法典》與工程總承包不期而遇
2.《建筑法》中工程總承包規定的局限性與應對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管條例》中工程總承包規定的欠缺與應對
(三)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的示范文本情況
1.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11)
2.《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2012)
3.《GF-2020-0216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4.建設工程總承包計價規范
5.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風險責任分擔
(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
1.《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后設計單位承攬工程總承包項目應注意的13個操作問題
2.《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并不含有勘察,是否意味著工程總承包模式下不能包含勘察階段?
3.《政府投資條例》及《管理辦法》均明確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在初步設計完成以后發包,是否意味著政府投資項目中不應包含勘察?
4.在《管理辦法》發布之前,存在大量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已一并承包勘察階段,該約定是否有效?如果勘察階段允許承包,應當如何規避相應風險?
5.合同中關于發包人提供資料錯誤如何處理的相關約定
(五)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索賠與價格調整的區別
1.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價格調整法律問題
2.工程總承包計價風險
(六)以合同計價條款的矛盾止損工程總承包項目
1.項目合同中貴司可索賠的條款
2.新冠情形下項目索賠的條款提示和建議
3.合同變更、經濟商與索賠
4.招標控制價相關法律問題及分析
5.合同約定違反公平原則,低于成本價
6.可挽回損失部分的路徑
7.本案如提起訴訟,訴訟請求設計及法律分析
(七)以發包人違法發包為契機止損工程總承包項目
第二部分 國有投資項目造價管控、財政評審與結算審計
(一)招投標造價問題
1.分析合同協議書、投標文件、合同專用條款等內容不一致時,應如何處理這種差異?
2.分析在單價合同中,合同約定變更組價采用清單單價,但相同項目特征的清單單價有高有低時,應如何處理?
3.分析在招標策劃出現失誤,需要調減項目實施內容時的處理方法?
4.分析招標文件中未約定品牌材料,而在事后確定品牌的情況下,是否可以進行合同價格調整?
5.審視招標文件中給定為0元的項目,探討按0元報價后是否能根據實際施工情況進行結算調整?
6.探討建設單位要求承包人對專業暫估價進行公開招標,而承包人希望進行邀請招標時的處理方法?
(二)合同簽訂造價問題
1.分析固定單價合同中,簽證和一般變更不允許調整的條款是否合理,尤其是該條款偏向總價合同的情況?
2.分析合同約定工程量變化不得索賠的條款是否有效?
3.分析經專家認證的高支模方案增加的費用是否可以按實計取?
4.分析增建工程尚未簽訂合同,雙方口頭約定計價依據暫參照原合同時的處理方法?
5.探索隱蔽驗收資料與施工圖不一致時,是否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6.探討如何認定工程變更方案不合理或過度變更的標準和方法?
(三)履約造價問題
1.探究在圖紙清單沒有深基坑支護的專項設計情況下,危大工程的總價措施費如何處理,以及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項設計的費用承擔和支付方式?
2.探討合同約定設計變更時措施費均不調整的情況下,應如何進行結算?
3.探討進度款累計支付至合同額85%時停止付款是否合理,并分析這是否應包含變更簽證的費用?
4.探討在不對分包單位進行退場處理,不重新招標的情況下,建設單位如何在不違反主合同的前提下調整材料價差?
5.討論變更單價如何確定,以及其是否受13清單規范之15%約束?
6.討論在圖紙未經深化導致計容面積大而單價低,后圖紙完善使建筑面積小時,勞務不同意按原報價現面積結算的問題?
(四)結算造價問題
1.分析建設方如果不補充增建工程的招投標手續,直接使用原合同并將加建工程當做增項是否合法?
2.探討如何合理合法地進行施工組織措施費的結算?
3.探討在價高量減的情況下,應采取何種結算策略?
4.討論瀝青市政道路隱蔽工程驗收單,第三方取芯檢測厚度達標,多年后二審取芯厚度不達標,應如何處理?
5.研究工程已驗收合格,實際做法與原設計做法有偏差時,能否執行原投標單價?
6.研究圖紙設計深度不夠,在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新增的措施費應該按實計算還是按投標費率計取?
(五)結算審計疑難問題
1.分析審計方要求因投標和實際施工方式不一致而重新組價的合理性,探討在投標與實際施工方式不一致時,維護合同雙方權益的合理解決方案?
2.探討審計方是否有權修改預算單價和合同總價,并分析其對合同條款的違背性,提出在審計過程中修改預算單價和合同總價的可行條件和程序?
3.分析合同約定以決算審核部門審核結果作為結算依據的執行情況,探討如何確保審核結果的準確性和公正性,以及其在結算中的法律地位?
4.分析在固定總價合同下,招標圖紙與竣工圖紙之間存在差異時的工程造價調整標準,探討是否應對差異部分進行調整或扣減以及操作流程?
5.探討實際施工方式與清單描述不同時,該情況是屬于施工措施變化還是工程變更,分析兩種不同情況對結算的潛在影響?
6.探討當信息價明顯高于市場價格時,使用市場價格進行審定的合理性,分析按市場價格審定對結算的影響?
二、培訓對象
政府主管部門及事業單位(住建、財政、審計、教體、衛計等)、(工程建設、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設計、項目管理、監理、招標辦、造價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政投資項目評審中心、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學校建設管理、醫院基本建設、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總經理、總造價顧問、法務總監、總工程師、項目管理、市場開發、商務談判、招標投標、合同管理、成本管理、造價管理、審計法務、基建管理、總務等業務相關人員。
三、授課專家
1.參與國家各部委、行業協會政策制定及標準編制的專家;
2.來自央企、高等院校等負責研究工程造價的行業權威專家。
四、培訓安排
2024年09月26日-09月29日 西安(09月26日報到)
2024年10月31日-11月03日 長春(10月31日報到)
2024年11月28日-12月01日 成都(11月28日報到)
2024年12月26日-12月29日 廣州(12月26日報到)
五、相關費用
培訓費:3600元/人
住宿費:住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或者自行安排
本次培訓指定收款單位:
單位名稱:河南中培建信息咨詢中心有限公司
賬戶號碼:1718 0210 0920 0110 923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信陽分行營業部(行號:102515002109)
六、聯系方式
請參加培訓的單位提前將報名回執表通過微信、郵件等方式發送至會務組,我們在收到報名回執表后,于開班前一周發放報到通知書,詳告具體地點、乘車路線、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懇請收文單位協助轉發或集體組織參加,也可根據各單位需求單獨開班,時間、地點雙方協商確定)。
報名聯系人:高冉 18569969789(同微信)
報名郵箱:zpjpx2018@163.com